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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奖励、玩忽职守…河北三市多人被查处!
时间:2018-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秦皇岛市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研员、计财处原处长陈铁军,副县级审判员、计财处副处长任大贵违规发放和领取行车安全奖问题。经查,陈铁军、任大贵在明知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仍建议提高其单位行车安全奖标准,且在2011年至2017年,违规分别领取2600元、2800元。2018年9月,陈铁军、任大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昌黎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郑锡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郑锡富在任昌黎县司法局局长期间,对下属单位用公款送礼行为未予制止,多次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购物卡、现金及公证服装款总计3.24万元。2018年10月,郑锡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新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霍爱刚超标准公款接待问题。2018年8月,霍爱刚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2018年9月,霍爱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衡水武强县通报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武强县街关镇大韩村前党支部书记韩平安侵占、滞留电商保鲜柜的问题。韩平安将扶贫办应配给电商户的保鲜柜存放至大韩村村委会,未按要求发放至电商户手中,后又同意由驻村工作队使用该保鲜柜存放物品。2018年7月,韩平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保鲜柜已发放到电商户手中。

2.武强县北代乡韩旺洼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怀、村主任刘建国违规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评定为低保贫困户成员。武强县北代乡韩旺洼村重新组织评定低保贫困户时,党支部书记刘玉怀和村主任刘建国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认定为低保贫困人员。2018年4月,刘玉怀、刘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资金已由北代乡民政所收回。

廊坊纪检监察网近日对外公布

1.大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高秀彪被开除党籍。大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高秀彪,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骗取贷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秀彪开除党籍处分。

2.三河市新集镇南庄村原村委会主任屈玉印受到留党查看二年处分。三河市新集镇南庄村原村委会主任屈玉印,犯贪污罪,被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屈玉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廊坊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祖广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查,祖广友违反工作纪律,对市人防办疏于公车管理和违规报销公车费用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祖广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霸州市信安镇解放街原街委会委员吴林喜被开除党籍。霸州市信安镇解放街原街委会委员吴林喜,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林喜开除党籍处分。

5.大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高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大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高杰,犯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大城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高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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