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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检警联席凝心聚力 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规范“醉驾”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蠡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蠡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结合实际情况就《意见》的适用进行研究讨论。



会上,蠡县检察院参会干警从醉驾案件立案标准、道路和机动车的认定、证据收集与采信、综合治理、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落实等方面与公安机关干警进行深入分析、共同探讨《意见》的内容和办案中的注意事项,此外还就如何妥善办理新旧规定衔接过渡期间的醉驾案件进行了讨论,初步形成了共识,为促进“醉驾”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检警双方重点分析了案件中存在的取证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证据标准不统一、取保候审执行等问题,并就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剖析原因,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证据标准,进一步规范收集固定证据,提升指控犯罪的准确度。同时,检警双方就落实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社会公益服务”社会化治理的工作举措,切实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达成共识。


蠡县检察院表示,此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晰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标准,规范了依法取证的程序,为有效打击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夯实了基础,对提升办案质效具有积极意义。蠡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坚持惩治和预防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行刑衔接、案件快速办理、源头治理等机制办理好每一起“醉驾”案件,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社会共识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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