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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案说法 | 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预谋“黑吃黑”获利再判刑
时间:2026-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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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侵吞的是“黑钱”,对方不敢报警,是不是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可以逍遥法外、高枕无忧了?一男子在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竟联合老乡预谋对电信诈骗团伙的赃款实施“截胡”,妄图以“螳螂捕蝉”之计坐收渔利,殊不知机关算尽终是一场空。


2025年10月的一天,李某某突然接到了以前在监狱中认识的狱友“老开”的电话,对方邀请李某某做个“发财生意”,只需李某某提供银行账户收一笔钱,之后再转到其指定的账户就行。李某某早就知道“老开”自出狱以后一直在干电信诈骗的事情,表面答应之后,心里却想着,“反正也是诈骗得来的钱,不如自己把钱留下,还能把之前的欠款还了,'老开'做了坏事肯定也不敢报警。”


之后,李某某因为没有合适的银行卡,便找到老乡朱某某讲述自己的计划,并承诺事成之后给朱某某5000块钱好处费,二人一拍即合,立即开始了行动。2025年10月22日,李某某将朱某某的银行账户、密码等信息发送给“老开”。当天,朱某某的银行账户中就收到了18000元,当“老开”询问李某某钱是否收到时,李某某为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故意在微信中对“老开”说“咱俩的账清了”,随后便将“老开”的微信拉黑。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公安机关查到了,我还以为抓不到我呢。”审查起诉过程中,李某某坦言这已经是自己第5次犯罪了,本以为这回精心策划的“黑吃黑”戏码能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没想到竟再一次让自己戴上了手铐。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李某某、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事先预谋,假意提供资金转移帮助,在收到款项后私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提起公诉。经当地法院审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采纳,李某某、朱某某受到应有的惩罚。


保小检提醒



任何妄图利用违法者不敢报案的心理实施犯罪的行为,都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必将受到严惩。切勿因一时贪念反复踏入犯罪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