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学习质效,借力检委会学习平台培养青年业务骨干,近日,定兴县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对《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进行专题学习。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静主持。

会上,对《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进行全面解读,重点解读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范围、标准、流程等核心内容。并结合最高检、省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和该院以往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了归纳总结。
焦静强调,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构建以办案人员自查为基础、业务部门检查为核心、案件质量评查为保障的检察评查体系,以“评”促改,以“查”促优,充分发挥优质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检察办案整体提质增效。围绕最高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持续关注案件办理及管理质效,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确保各项业务态势保持平稳,要持续做好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工作,推动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案件质量讲评、业务培训、办案指导等方式提升规范化水平。要将检委会学习常态化、长效化落到实处。通过检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将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上级文件等进行专题学习,引导检察官在学习交流中开拓思路、集思广益,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办案质效。
下一步,定兴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集体学习制度,持续强化政治引领、聚焦履职需求、创新学习形式,以学促干、以干践学。让每一次检委会学习都成为凝聚共识、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持续推动定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