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队伍
检“案”说法┃一房多卖触刑律 合同诈骗终被诉
时间:2026-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大号字

买房置业是人生大事,然而个别不法开发商却钻空子,利用房屋买卖实施合同诈骗,将同一房屋多次出售,骗取购房人巨额房款,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和市场交易秩序。近日,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涉案金额超500余万元的一房多卖合同诈骗案,为房产交易各方敲响了警钟。


2017年,张某某通过某房地产公司购置了一套住房,时隔数年准备装修时,却发现房屋已被他人装修。经多方联系,张某某找到新房主程某某,得知对方2021年从某房地产公司法人刘某某处购得该房屋,两人这才发现遭遇了一房二卖,随即报警,刘某某的合同诈骗行为也由此败露。


被告人刘某某系某小区开发商,2016年至 2022年,其在销售该小区房屋过程中,以虚构房屋未出售的事实为手段,对已售出的房屋进行二次甚至多次销售,以此骗取多名购房人财物,涉案数额达500余万元。期间,刘某某先后对某小区多套房屋实施一房多卖,涉及三十余名购房人。其中,部分房屋不仅被二次出售,还出现了三次销售的情况;部分房屋交易中,刘某某还借机收取购房人更名费。此外,刘某某还与购房人王某某约定以房屋置换其他小区房产,却在置换房产迟迟未交付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再次转卖他人并收取房款。



保小检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房产交易涉及金额大、流程复杂,广大群众在购房时,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是要核实开发商的资质、房屋的产权状况,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房屋的权属登记信息,确认房屋是否为可售状态、是否存在已出售、抵押等情形;二是要签订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及时办理网签、备案等手续,保障自身交易安全;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支付房款,妥善保存付款凭证、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