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队伍
检“案”说法┃“短信轰炸”岂是“商机”?非法牟利难逃刑责!
时间:2025-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大号字

智能手机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其智能化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被不法利用的风险。一些人竟将干扰他人正常通信视作“生财之道”,通过售卖轰炸软件或提供骚扰服务非法牟利,这种行为已踩踏法律红线。近期,徐水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


为攫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李某嗅到了所谓的“商机”。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李某从网络低价购得一款短信轰炸软件,随后在快手、抖音等平台发布广告,加价售卖该软件或直接提供短信轰炸服务。买家通过广告预留的QQ号与其联系,并通过李某提供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支付费用。购买者使用该软件输入特定手机号码及发送次数后,便可向目标手机发送海量验证短信,严重干扰手机信息系统正常功能,导致他人手机无法正常运行。经查,李某累计销售软件或提供服务达800余次,非法获利2万余元。


然而,这看似“轻松”的赚钱门路,实则是破坏网络秩序、侵害公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坦言自己起初只是觉得“能赚点钱”,看到网上有人售卖便心存侥幸,以为这是无伤大雅的“商机”,却未曾意识到已滑向犯罪深渊。公安机关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徐水区检察院认为,李某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违法所得数额已达到追诉标准,故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保小检提醒




智能手机具备独立操作系统、运行空间及网络接入功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向他人出售短信轰炸、电话轰炸等软件,或为其提供此类服务,本质上属于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真正的“商机”必定合法合规,任何试图通过破坏他人信息安全、扰乱网络秩序来牟利的行为,都绝非生财之道,而是通往法律严惩的歧途。切勿为贪图一时小利,寻找甚至制造非法“商机”,否则终将自食恶果,堕入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