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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案”说法┃改装气表偷燃气?贪小利触刑法!​
时间:2025-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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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为千家万户带来了便利和温暖。但总有少数人抱着“贪小便宜”的心态动起了“偷气”的歪心思。“动动小手”改装天然气表,就能“免费”使用天然气?不少人以为这是省钱的“妙招”,已经踩中法律的红线,甚至埋下致命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近日,顺平县检察院对一起私自改装天然气表盗窃天然气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最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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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人徐某某居住在顺平某小区,日常燃气使用量较大。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改装天然气表可以减缓计量速度,从而减少缴费金额。在利益的驱使下,徐某某对自家的天然气表进行了改装,天然气公司在例行检修时发现徐某某家的天然气表存在异常,随即报警,后徐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私自改装自家天然气设备进行偷气。经专业测算,徐某某家中累计盗用天然气达6680立方米,价值共计21108.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顺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某提起公诉。最终,顺平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以徐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对其作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的刑事判决。



保小检提醒




天然气属于国家或企业所有的公私财物,私自改装天然气表盗窃天然气不仅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改装后的天然气表可能会出现燃气泄漏等问题,极易引发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严重危及居住者自身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偷气绝非“小便宜”,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行为!每一次侥幸盗用,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集体利益,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守护燃气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创平安家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