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队伍
【检案说法】“省出来的罪”:一对父子的电动车“理财”之路
时间:2025-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大号字

俗话说“精打细算,钱粮不断”,但如果精打细算的是别人的财产呢?近日,满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父子因省钱盗窃他人电动车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明明是上阵父子兵,为何最终变成了“父子双双陷囹圄”?看检察官如何梳理案情、释法说理。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4年8月11日早上,被害人田某在出门准备上班时发现停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车不翼而飞。随后田某立即报警,经过警方调取小区单元楼前的监控录像,一对父子的盗窃行为自此浮出水面:2024年8月10日晚,康某父子俩在家中喝酒吃饭时,康某提到家里的电动三轮车坏了需要换个新的。但父子二人经过商量后,都认为买一辆新的电动车太不划算。这时,小康提到自己家楼下有一辆电三轮很久没人骑了,不如将这辆电三轮骑走。二人一拍即合,遂趁着夜色于8月11日凌晨合力将被害人田某的电动三轮车盗走。经保定市满城区价格认定与节能服务中心认定: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2872元。


康某在接受讯问的过程中辩解:“我不是故意的,就是一时糊涂了,没想到会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面对康某的辩解,检察官开展释法说理:“为了省钱而带着自己的儿子使用违法手段,无异于饮鸩止渴!不仅可能给你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更有可能让你的儿子背上洗不掉的污点。”通过充分释法说理,二人最终认罪认罚。


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康某父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盗窃罪,但康某父子均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盗窃金额较少,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积极退赔被害人被盗财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属于犯罪情节轻微,遂对康某父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说法:

真正的亲情,从不是合谋钻法律空子的“利益同谋”,而是互相监督遵纪守法的“自律同盟”;真正的节俭,从不是用违法手段占便宜,而是合法理财善用资源;真正的家风,从不是“唯利是图”,而是“德法兼修”。守法与犯法仅在一念之间,一些人以为“节省”了金钱成本,但实际可能赔上二代人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因贪念毁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