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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区:检察履职护平安 检警联动筑防线
时间:2026-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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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车上路,这不仅是规定,更是对生命的保护!”日前,满城区检察院雨禾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被盗电动自行车的主人竟然是一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为了上学便捷,每天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针对该案反映出的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问题,满城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检察官走访了辖区内几所初中学校,经调查发现,上下学时间段,各个学校周边、主要交通干道上,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的现象屡见不鲜,大部分孩子明显未达到法定骑行标准,且在骑行过程中还存在不戴头盔、多人共乘、逆行、打闹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但部分家长为了方便,为孩子配置电动自行车,暴露出部分家长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出了相关部门在交通安全方面的监管漏洞,未能及时遏制这一现象,为未成年人出行造成了潜在的危险。


在全面的调查取证后,满城区检察院依法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强化执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构建共治格局,落实各方安全教育责任。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


为了让未成年人直观感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满城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在雨禾未检工作室,开展了一场生动且实用的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精准破解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隐患,全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满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迎初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实践,紧扣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痛点,在雨禾未检工作室为满城区实验中学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直指当前部分初中生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追逐打闹、不遵守交通信号等危险出行行为,深入剖析了此类行为带来的安全风险、法律后果以及对自身、家庭造成的回伤害,用真实案例敲响安全警钟,在场学生深刻认识到违规骑行、漠视交通规则的严重危害性。


交警部门的民警结合一线执法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校园周边道路通行规则、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示范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过马路等安全行为,提升学生安全出行能力。


满城区检察院开展综合履职,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源头治理,推动安全监管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公共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