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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时间:2021-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保定市检察机关2021年1月以来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到重大事项526件。反映情况128件,占比24.4%。过问了解384件,占比73%。干预插手14件,占比2.6%。

    保定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问必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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