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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案”说法┃邻里因“界”成仇,看检察官如何化解矛盾
时间:2022-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他在地边挡着不让收割机过,我们家麦子没法收,你说气人不气人! 

近日,蠡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耕地边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检察官通过联系多方力量,成功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解开了双方的心结。最终,蠡县检察院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努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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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符某甲与符某乙系邻居,两家耕地相邻,2020年6月14日,符某甲家收割麦子,欲带着收割机进入自家地里,符某乙因为耕地边界问题挡着收割机不让进入工作,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后符某甲妻子符某丙赶来也参与殴打了符某乙,致符某乙右肋骨骨折,经鉴定符某乙为轻伤二级。

2022年5月26日公安机关以符某甲、符某丙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收到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案件证据材料,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若简单地“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双方矛盾,还可能使两家人积怨更深,导致日后矛盾升级。办案检察官认为要促使两家矛盾得到根本性化解必须先解开双方的心结。

明确办案思路后,办案检察官随即向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了解相关情况,共同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充分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土地纠纷具体情况及双方对于案件的调解意愿和诉求,积极推进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工作,符某甲、符某丙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符某乙的经济损失,取得了符某乙的谅解,双方就地界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意见,解开了双方心里的疙瘩。本案系邻里间因地界问题引发的矛盾,现符某甲、符某丙认罪认罚,双方已经达成谅解,困扰多年的地界问题已经妥善解决,最终蠡县检察院对符某甲、符某丙夫妻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官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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